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轉讓注冊商標的,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,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,應當一并轉讓。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,商標局不予核準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許可人應當監(jiān)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,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。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,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,由商標局公告。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。當前常見的幾種主要的商標使用證據(jù):。
商標轉讓的法律規(guī)定:
1、我國《商標法》第四十二條規(guī)定:轉讓注冊商標的,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(xié)議,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
轉讓注冊商標的,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,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,應當一并轉讓。
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,商標局不予核準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
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,予以公告。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。
2、第四十三條規(guī)定: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。許可人應當監(jiān)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
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,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。
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,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,由商標局公告。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。
商標轉讓后的注意事項有哪些:
一、該商標在有效期內,不需要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交納任何費用。
商標到期的前六個月內,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標業(yè)務單位向商標局申請續(xù)展。續(xù)展成功后商標的有效期再延長十年,同樣,在十年內,不再需要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交納任何費用。
二、請保留該商標的使用證據(jù),為避免引起三年未使用的不必要糾紛,請保留相關使用證據(jù)。當前常見的幾種主要的商標使用證據(jù):
1、對商標進行大規(guī)模的廣告宣傳是使用該商標直接有力的證據(jù),如通過報紙、雜 志、電視、廣播等各種廣告媒體進行商業(yè)宣傳。
2、許可他人使用商標,被許可人的實際使用視為該商標的使用,但應當由注冊人向商標局提供上述使用證明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。
3、完全以出口為目的,在本國內將商標附著於商品或者其包裝物、包裹物,也視為該商標在本國內的使用。
三、請妥善保管注冊證原件及核準轉讓證明,如果不慎遺失任何一樣,可及時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標業(yè)務單位向商標局申請重新補發(fā)注冊證;
四、如果當前商標持有人的地址和名稱發(fā)生了變化,請及時向商標局提出變更申請,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商標業(yè)務單位辦理該業(yè)務。